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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 :司法联动机制化解预付款纠纷案
日期:2025-12-28 15:47:37    来源: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12月15日 ,广西广西贺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当地司法部门妥善化解了一起因舞蹈培训导致的贺州化解预付费消费纠纷。这是司法贺州市建立消费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后 ,联合调解的联动首个案例 。

2021年9月 ,机制贺州市桂平区消费者魏女士在当地一家健身中心购买了一张价值690元的预付舞蹈培训卡。后因个人时间安排问题 ,款纠10月份并未去上课,纷案11月份仅去了几次 。广西该健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贺州化解10月份错过的司法课程不能补  。魏女士认为 ,联动健身中心的机制说法与最初买卡时承诺能补课不一致 ,便提出退卡,预付被健身中心拒绝 。款纠健身中心提出须消费者自行找接卡人,接卡人同意接卡后还须缴纳入户费30%的手续费方可转卡 。

魏女士认为健身中心的要求过于苛刻,便向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

纠纷调解现场 。曾笔林/摄

为促成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贺州市平桂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启动司法联动机制化解纠纷。

12月15日 ,平桂区市场监管局黄田市场监管所联合黄田司法所 ,对该纠纷调解程序的适用、调解内容及当事人身份材料及证据材料的收集等进行磋商,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对纠纷事由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方认为,根据《消法》规定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另外 ,《广西消保条例》也进一步明确规定,对未消费的预付款 ,经营者应当全额退款。因此,消费者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精神 ,应该予以支持 。

最终 ,纠纷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健身中心扣除一个月的月卡费用200元及礼品费用50元,被投诉人将卡剩余的440元退还给投诉人,黄田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双方当事人四方联合在调解协议书上进行了确认 。

据记者了解,今年11月5日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贺州市人民检察院 、贺州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了贺州市消费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网络购物、校外教育培训、汽车和预付式消费等消费领域,关注个人信息保护 ,商品房买卖及装修,网络游戏 ,网络出行、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热点 ,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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